【微波傳送】 MicrowaveTransmission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微波傳送為一種無線電波的傳送方式,通常用於電視訊號的中繼傳送,或在現場轉播時將電視訊號由轉播車傳送回電視臺主控室之用。
所謂微波是指頻率在1,000兆赫(1,000MHz,或1GHz)至10,000兆赫間的無線電波,一般用於電視訊號傳送的是2,500兆赫左右的微波。
微波傳送的有效距離在一般情形約只有20英哩半徑左右,在理想的狀況,有效傳送距離最遠可達50英哩(80公里)的範圍。
此種傳送方式有一大基本限制,即是傳送的訊源與目的地間不能有物體阻隔,必須為目視可及(Line-of-Sight)的情形,否則所接收的訊號會有相當的衰減,因此電視臺的中繼站均設於高山上視野無阻隔的地點。
相較於一般以UHF或VHF頻道傳送電視訊號的方式,以微波傳送的功率有限,接收範圍較小(近),很少用於節目直接播出之用。
但是也因為傳送功率有限,所需的傳送設備較簡單,經費較便宜,因此適用於小型社區或學區的電視節目傳送,或訊號中繼的目的。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簡稱FCC)即於1963年將2,500兆赫至2,690兆赫間的微波,定為教學電視專用波段(InstructionalTelevisionFixedService,簡稱ITFS)。
一般的電視機由於並未裝置接收此等微波頻道節目的設備,如要收看則需加裝特殊的天線接收後,並透過降頻器(Down-Converter)轉換成極高頻(VHF)電波,始能觀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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