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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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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7:3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8


王之命爵。


毫無貪縱之念。


干求之愆。


則世道自平。


人類自康。


此治平真諦所在。


而大學言治平。


必納于明德。


必始于格物者。


正此義也。


故禮曰。


仁人不過乎物。


孝子不過乎物。


欲明何以為過。


即由失大有之道。


其詳見大小過。


茲言大有。


第求不過而已。


此小人之害。


害在過耳。


不過何害。


故克字與克己克欲克念之克一義。


小人之過。


以弗克也。


此義宜細審焉。


九四。


匪其彭。


無咎。


宣聖講義此大有九四爻辭。


指明本爻之用也。


九四在上卦之始。


居中爻之位。


為離卦之初。


接下卦之乾。


而與六五近。


與九二應。


一陰一陽。


夾輔其旁。


身為陽乘陰。


陰者聚物而不流。


陽者載物而易動。


陰陽交翕。


或弛或張。


上下交通。


或盈或絀。


此大有九四之象也。


匪其彭者。


以物聚而不滿。


盈而不張。


相孚以交。


相得以合。


是大有之善于居積。


正如九二之積中不敗也。


然九二之象由內生。


其自處之善也。


九四之象由外至。


其應時之當也。


物之聚者恆易滿。


財之盈者恆易張。


滿則害生。


張則盜至。


皆由于貪與侈之蔽也。


彭者滿也。


張也。


太過之象也。


義與彭亨同。


亦即諺所謂膨脹之意。


以大有至此。


物集益眾。


財斂益多。


爭趨附之勢。


如囊之納。


有不勝。


器之盛。


有將溢。


而陽動以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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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8: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99


陰靜以收受。


兩象俱備。


遂成其彭之勢。


而幸主物者。


得其道。


適其宜。


雖聚之已豐。


而納之不使滿。


雖來之已盈。


而盛之不使張。


以度其量。


而制其節。


以迎其入。


而去其過。


以止其至。


而應其時宜。


以御其用。


而孚其人事。


故曰匪其彭。


言雖有彭之慮。


而竟不至于彭。


是主之者有方也。


以九四居陰陽之中。


兼剛柔之用。


故能左右調協。


取舍自如。


中而不偏。


正而無過。


此爻辭明其為無咎也。


無咎亦如上各爻。


最易有咎。


以處之得當乃免咎耳。


象曰。


匪其彭無咎。


明辨皙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能具辨物之明。


皙物之用。


而得其中道也。


辨以知物之情。


皙以善用之途。


明則物無遁情。


用無悖道。


各得其所。


則多而無害。


歛而非貪。


藏而有為。


役之不失其時。


制之不違于理。


則自免咎戾。


此明之大用也。


離為光明。


九四為離初爻。


故有能明之象。


又或謂匪其彭。


匪指小人。


與初爻之匪同義。


蓋言財物豐盈。


盜賊覬覦也。


彭猶旁也。


匪在旁窺伺。


欲以掠其財。


奪其物也。


而無咎者。


以防之有道。


而接之有方。


雖在旁之近不足害。


由能明辨皙于幾微也。


辨其為匪。


而先事備之。


皙其不善。


而早為遠避之。


亦如初爻之無交害匪。


則匪自不為禍也。


此亦象中兼賅之義。


可會通焉。


蓋大有以富為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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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9: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0


慢藏誨盜。


世所不免。


而爻辭原貫通一切。


如由上治言。


則當如前義。


如在撥亂之世。


則後說亦可通。


當適時而釋其意義。


以易辭選擇精弘。


非他經比也。


六五。


厥孚交如。


威如。


吉。


宣聖講義此大有六五爻辭。


言本爻之義。


及明大有全體大用也。


大有以六五為全卦主爻。


以居上卦中位。


又係陰爻獨貴之際。


眾陽環拱以相從。


其用最大。


其德最全。


而陰陽交孚。


上下相應。


下與九二。


一陰一陽。


一外一內。


兩相交契。


而易其用。


陰以陽用。


陽以陰用。


陽居內而志在外。


陰居外而志在內。


內外相從。


剛柔相得。


故爻辭最吉。


明大有之正用。


固如是也。


以其交孚于眾陽。


備萬物之所歸。


而德協于群下。


待萬物之同化。


比于聖人在位。


富有天下而不私。


利普萬民而不吝。


順天道之自然。


而信不渝時。


體時義之大順。


而物不空乏。


故能生育萬類。


德威並至。


德玄而莫名。


威立而不猛。


乃無為之治。


不化之化。


不令之令。


恰如天地之覆載生成。


不言而品物自亨。


不行而事功自著。


故辭以交如威如象之。


厥孚言其孚一切也。


厥。


至也極也。


自然而然也。


孚者。


中道也。


中孚之謂也。


孚如禽鳥孵雛。


溫養化育。


自然自在。


不失其序。


誠神化之效。


有非人力所事也。


交如者。


往來交錯。


生化繁榮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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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5:59:5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1


以六五善交眾陽。


而不失其正也。


威如者。


德用俱備。


生成同見之象。


以六五以陰撫循天下。


而獨用其中也。


兩如字。


言其自然如此。


非故為之。


其交也。


自交而不亂。


如日月代明。


四時代謝。


天地相抱。


周流無垠也。


其威也。


自威而不暴。


如雷霆震動。


水火交焚。


秋殺冬藏。


風鳴日燥也。


皆天道必至之德。


元氣必徵之象。


利及天下而不見其惠。


用及一切而不見其功。


德為玄德。


威為玄威。


故萬物不自知。


而大小同大有。


此其所以為吉也。


凡用如字。


必含假設之意。


以有其事而不拘其跡。


著其理而不限其行。


故曰如。


六五本陰以為用。


純柔以為德。


行之自然。


至于大順。


正大同之真諦。


故禮運篇大同節後。


有同乎大順語。


即明大同之德用也。


象曰。


厥孚交如。


信以發志也。


威如之吉。


易而無備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精義。


而見大有之道與德也。


以信能生成一切。


天地之生化。


莫不基于信。


物之春生夏長。


秋成熟。


冬藏儲。


皆信也。


志孚信成。


故曰信以發志。


易者至順。


唯順乃易。


順其自然。


一成皆成。


天下大有。


而生之與成。


一德一威。


一育一殺。


威也殺也。


順時自至。


非有所為也。


故曰無備。


比人之坦易和平。


毫無猜嫌之心于事先。


天地之道。


生之無亭毒之心。


殺之無虔劉之志。


即易而無備之謂也。


推之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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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0: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2


天下大有。


人人皆樂其生。


更何恩仇之念。


忌姤之懷。


相與親和。


有如骨肉。


自無仇害之見。


即無防備之心。


此六五爻辭之微義。


而所以占其吉也。


上九。


自天佑之。


吉無不利。


宣聖講義此大有上九爻辭。


言上九之用。


兼明全卦之大旨也。


大有以離合乾。


成文明富庶之象。


而其德用。


則在能孚天道。


蓋離能體乾。


以成其用也。


離代乾主後天。


為萬物父母。


凡有生者。


皆仰其覆育。


賴其溫煦。


得其恩澤。


而為發揚。


被其光明。


而為文采。


是離日之德。


即乾天之德。


大有之利。


即天祐之利也。


日以代天。


天之有日。


猶國之有君。


日之德政。


天所布也。


天之生成。


日之功也。


天無日無以達其用。


日行天無不?。


而遂其覆育之道。


日經天無不照。


而致其高明之德。


則日者。


天之政令所出。


德用所施。


故後天以日為主。


而大有恰見其象。


昭其例。


大有之離在上。


以全成乾之行。


而上九居離之終。


當德用之既成。


值天道之極盛。


則世間一切生成。


一切安利。


皆于斯時著其道。


顯其用。


而皆宜原始要終。


以溯其功業之自來。


德用之自至。


則返本復始。


不忘天之恩惠。


以誠以敬。


重承天之寵施。


則大有之終。


必明天道。


而使世間人物。


皆知吉之所獲。


利之所來。


故爻辭指其意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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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2: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3


在人得享一切安富尊榮樂利。


以至無盡。


果奚致哉。


非天之所祐乎。


天之所祐。


非日之所為乎。


天日光明。


人物康泰。


則大有之世。


一切皆樂其生。


享其福。


是其為吉利。


蔑以加矣。


非天之賜。


孰能致之。


夫大有之義。


貴在公平普?。


無親疏遠近之殊。


聰昏彊懦之別。


其得享有也。


非一人所私。


非一地所藉。


乃大眾共獲共受者也。


故爻辭指明為自天祐。


而人人咸占吉利。


處處咸樂大有。


此彖辭所謂元亨也。


象曰。


大有上吉。


自天祐也。


宣聖講義此申明爻辭原義也。


而稱曰上吉者。


以上九之吉也。


易卦例在上爻者。


多與全卦相違。


蓋處極地易變也。


而大有上九則否。


以大有本天下為公之道。


孚乾之行健不息。


離之日進光明之德。


而合為用。


以富于眾物。


育為大利。


非關一人之禍福。


一戶之得失。


故上九雖極。


而猶成其高明之象。


雖變。


而仍不失其福利之旨。


則所謂吉。


誠上吉矣。


在履上九爻。


曰元吉在上。


大有慶也。


明指元吉之屬上爻。


係孚于大有之義。


使天下知吉之真實。


與利之大也。


乾辭曰。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


為其公而無私。


利而無害也。


大有之上吉。


亦正是此義。


且合而觀之。


乾之利。


天道也。


履之吉。


人道也。


人道克孚天道。


而後大有之吉利以成。


故曰自天祐也。


吉利之成。


乃天人兩者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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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2:3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4


吉乃天祐。


利為人享。


大有之吉利。


降自天而成于人。


與乾履之占。


正宜對參。


有乾之道。


始有大有之體。


有履之道。


始全大有之用。


履之致治。


在辨上下。


定民志。


大有則曰明辨皙也。


履之成德。


在元吉在上。


大有則曰上吉天祐。


是大有之始。


固發于天功。


而其終也。


則成于人事。


天道遠而微。


人事近而著。


則求天下大有。


必先致力于履。


履禮也。


故大同之治。


寓于禮運篇。


而見易教之成。


必自禮教中得來。


禮主敬。


大有上九之辭。


雖明天功。


以揭出吉利之原。


亦在重人事。


而促人知生成之德。


敦敬天之念也。


易教辭簡而旨深。


意曲而義廣。


學者要當細玩味之。


又大有之上吉。


在人為享利。


在天為告成。


有成必有敗。


有利必有害。


聖人欲其永成不敗。


盡利無害。


故示上爻之辭。


而導人知天功之不可貪。


天祐之必克承。


則言外之意。


尤為諄切。


蓋果知吉利必自天祐。


方無害。


則言行必孚天道方無虞。


天以致人物之吉利而高明覆育。


達于無窮。


則人物宜體天之生成。


而勤慎公正。


以常保其福祐。


是則大有卦辭之微義。


尤必詳為領會者也。


宗主附注大有卦與同人往來。


而其對為比與師。


比師為五陰一陽。


同人大有為五陽一陰。


四卦皆歸魂卦。


即乾坤坎離四宮歸魂之卦。


乾坤坎離。


先天四正。


後天則坎離代乾坤。


是又名先後天同位之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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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3:0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5


故皆有同聚眾大之象。


師眾也。


比聚也。


同人同也。


大有大也。


其義均近似。


以其卦之本體。


為先後天相合之象。


而其屬類。


又為陰陽共歸之象。


師比以眾陰歸陽。


由子返母。


同人大有以眾陽歸陰。


由母覆子。


二者皆取歸附之義。


故名歸魂卦。


以卦名言。


同人大有。


其德為剛為明。


其用為大為生。


秉乾之德。


推離之用也。


師比則與此反。


以其本坤而用坎也。


然其以類聚也則同。


師比為陰類。


為地與水。


同人大有為陽類。


為天與火。


二者同氣相求。


同物相附。


自然而然。


不假外力。


是以師比為陰朋從陽。


同人大有為陽類從陰。


卦別陰陽。


各從其主。


而得相合也。


故大有之辭。


多與比類。


或及于師。


同人之辭。


多與師應。


或連于比。


蓋正變相通。


往來相及。


以後天言。


同人對比。


大有對師。


以先天言。


同人對師。


大有對比。


蓋即二五兩爻。


正對與錯對之異也。


以後天之一陰一陽。


為道之例。


則凡陽爻與陰爻對為正也。


若依先天以卦與卦對。


外內各自為對。


則錯對者變也。


須通所對四卦釋之。


方得其意。


故同人九五大師相遇正對也。


而大有九三亨于天子。


小人弗克。


則錯對也。


以義皆取師卦爻辭也。


可覆按之。


自明其意。


又曰。


易言天道。


貴有人事應之。


天道不虛行。


必徵諸人事。


人者天之寄也。


事者道之例也。


易之吉凶禍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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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3:3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6


必藉人之行止進退以明之。


若無人事。


是天道不足言矣。


果人事與天道相違。


則天道亦不足信。


天道虛而人事實。


天道微而人事著。


欲顯天道。


必先人事。


如易之卦爻象天道。


而辭句則指人事。


為人事之表率者。


則君子大人。


即德與位之所屬者。


易言大有。


宜年穀豐登。


民食裕足。


則在治國者有以致之。


若荒災?地。


人民流離。


更何大有可言。


則所謂有者。


私人之聚歛而已。


與大眾無與也。


故聖人釋易。


必先貴人事。


明人即所以明天。


易辭之稱天者。


皆已著于人者。


其稱吉凶利害。


皆已見于人事者。


乃合理與跡而論之也。


非空談玄妙。


而莫能徵驗者也。


故習易者。


不比他經。


而致用必待政教。


此君子大人之任也。


又曰。


大有卦之以有為判。


而利分公私上下。


在公為正。


在私為非。


在下為均。


在上為獨。


故爻辭辨之甚明。


欲其成利。


必先成物之用。


使物無廢棄。


財無濫費。


始稱大有之義。


蓋大有繼同人而來。


同人言其眾。


大有言其富。


夫子所謂既庶之後。


必富之者。


于二卦之義見之。


人求其庶。


庶而不富。


徒自亂也。


故富庶二字。


不可分離。


聖人治天下。


無非求其安。


而人民之安。


必先得其生息。


禮樂政刑。


皆其後事。


苟養生不足。


贍家不能。


雖導之。


不善矣。


故王道必先富民。


必使人人同富。


即均也。


人民同富。


君乃安享其成。


人民同貧。


君不能獨享其樂。


故國之富。


指人民言。


物之利。


指成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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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1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7-經文講義-大有卦-釋爻辭-107


非謂厚積于一人。


實藏于府庫也。


故私非利。


廢非用。


後世之害。


皆綠于私與廢。


雖有眾庶。


而上下離心。


雖有貨財。


而利用不給。


故禍亂無已。


而人類苦矣。


有國者不深體易象之義古人立教之旨。


而盼長治久安。


奚可哉。


宏教附注周易各卦。


多重政治。


文王鑒商政之衰。


思堯舜之治。


故託于易。


以明平治之道。


所述大同之義。


太平之政。


而多難明言。


乃分寄之于各爻辭。


并隱其名于卦。


如大有同人是也。


而一一細求所行之道。


推諸人情物理。


合之天道。


無不備具。


其在各卦所示。


莫非此旨。


後唯孔子能紹述之。


傳于禮經。


門人或未盡達。


故傳說未詳。


此亦時之所為也。


易壇所講。


此點獨加詳盡。


以與大學中庸禮運各篇相證。


雖曰講易。


實不止明數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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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1


謙卦艮下坤上宣聖講義謙卦上坤下艮。


以卦象言。


五陰一陽。


與師比復剝各卦相似。


其往來卦為豫。


其反為剝。


其對為履。


其取義同于泰。


蓋坤在上而其下為陽。


其初動也為復。


其次則師。


其次則謙。


謙為內卦之變。


即坤卦之三爻變乾也。


凡陽皆出于乾。


故謙有似于泰。


泰為坤乾合。


謙為坤艮合。


艮為少男。


亦乾之體。


故其象亦為天道下行。


地道上升。


陰陽交合之卦。


而所異者。


陽少陰眾。


陰陽錯行。


以陽為貴。


而陰能順之。


陰柔從順。


而陽剛在下。


不屈不撓。


卑以自牧。


不詭不隨。


靜以自止。


乃見道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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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4:5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2


成德之器。


其德用至純。


和利于天下而毋違。


孚感于鬼神而毋戾。


通于性命而不害。


發乎情義而不執。


大而能化。


虛而能容。


生成之而無功。


位育之而無為。


蓋本乎天道。


而能用其始。


本乎地道。


而能用其終。


是能全覆載之德。


齊始終之道者也。


地道代天。


無成有終。


山道象地。


知止有定。


返本復始。


以溯諸無始。


全體達用。


以至于大用。


則謙卦之所以成象也。


按諸古易。


艮為連山之首。


以立人道之極。


夏后氏仿之。


以治天下。


坤為歸藏之首。


以立地道之極。


殷人仿之。


以治天下。


而謙兼之。


是合二易之用。


而成人道之本。


人道在艮。


人生有性。


其德至靜。


艮止以靜。


乃孚天性。


與乾之天道。


坤之地道。


列為三才三極。


以盡天下之道。


而生成萬物。


以建天下之極。


而變化一切。


故道始于虛。


發于靜。


行者先止。


動者先定。


乃本末之事也。


艮為人道之本。


萬物之始。


于五行為土。


德合于坤。


土為生化之母。


其象著于河圖洛書。


無土無物。


而人類亦無所生養存在。


則世間之所賴者。


厥唯土。


坤司其體。


艮主其用。


或先或後。


以化成萬類。


坤化坎以為水。


艮因乾以為山。


山水相連。


以盡其力。


而人物生養繁息。


以至無窮。


此皆坤艮之德。


而謙兼之。


故能通天地之道。


化陰陽之界。


而立人道之本也。


謙卦本乾陽下屈之義。


而明靜止制動。


柔伏制彊之道。


此多謂為道家言。


實則天地自然之理也。


陰貴陽用。


陽貴陰用。


凡易卦合此例者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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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5: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3


反之則凶。


故地天為泰。


而天地成否。


此聖人上察天時。


下察地理。


發揚微妙。


制立中極。


而以卦著為至教。


懸為定則也。


觀謙之用。


尤可證明。


謙以艮少男從坤母。


艮猶嬰孩。


和而英發。


生育之始。


純乎天真。


無物欲之侵濡。


保性情之正軌。


故能順從母意。


委宛安詳。


如孩提之愛其母。


與天澤履之乾兌相孚。


老父少女。


親愛之情。


同出天性。


無絲毫做作。


其卑順不屈于勢。


其和樂不鄰于詐。


故在下而能大。


居卑而仍尊。


和易光明。


醇善綿密。


中無隔閡。


以底于終。


為人道最美最令之德。


行諸遠近。


無不同化也。


傳曰。


謙輕而豫泰。


輕者易也。


和易能近。


道德自然。


不假人為故曰輕。


即所謂輕而易舉之意。


非不重也。


以輕則無所容心。


而出于至真。


以輕則無須用力。


而成于自然。


故謙非讓也。


非退葸也。


非為名也。


非戈利也。


性也。


道也。


順之至也。


此謙為聖人之教。


君子之行。


而取法于坤艮之合者也。


道通天地。


德洽鬼神。


功達中和。


用成位育。


而約之以誠。


納之以性。


即老氏所謂沖也。


沖虛而全其德。


故用之不窮。


誠之至也。


謙卦為易道最精。


易教最明之卦。


取象于坤艮。


坤為地。


艮為山。


山在地面。


而反居地下。


坤為順。


艮為山。


山止于內。


坤順于外。


故名謙。


則本于靜止與卑牧之義也。


夫陽主動而性剛。


以屈于靜順。


而得其位。


以自守不失。


則卑而不辱。


止而能進。


則君子之志也。


順天之道。


而下育萬物。


本地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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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6:0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8-經文講義-謙卦-總釋象例-4


而中藏乾元。


應天之高明而上濟。


成地之博厚而上升。


合為人之悠久。


以至誠不息。


蓋已盡三才之道。


孚神形之用矣。


故謙本地道。


以昭天道。


而建人道。


人道立。


而謙道行。


人德明。


而天地之德著。


在天為道。


在人為性。


在卦為謙。


在人為誠。


謙而能誠。


人道之極也。


故其用見于中爻。


中爻者人爻也。


九三六四。


一陰一陽。


而人道備矣。


與謙比者曰豫。


豫之異乎謙者。


亦唯中爻。


九四六三。


陰陽相錯。


乃成德之象。


成功之日。


與謙之有所建立者不同。


謙進而豫退。


謙勤而豫怠。


謙立而豫行。


謙輕而豫泰。


謙為乾惕以成始終。


豫則堂皇以治功業。


謙返躬以致其道。


豫推己以布其德。


故謙內而豫外。


謙謙而豫豫也。


其係在三四兩爻之陰陽。


謙內陽而外陰。


故成道自內。


豫外陽而內陰。


故立功于外。


斯皆人之行也。


而君子法謙。


以謙之無待于外也。


無待于外。


故無入而不自得。


可行可止。


能大能小。


治亂咸宜。


德業並茂。


稱天地之道而與之齊。


孚剛柔之德而歸于一。


此謙之所以繼大有而克承其緒也。


謙以五陰一陽。


陽為主。


而居三爻。


亦陽位。


有同于乾九三之朝乾夕惕。


而辭曰勞謙。


勞即乾惕勵也。


乾以天行健。


君子自彊不息。


謙以勞。


而君子有終。


是艮之一陽。


即乾之一爻。


故彖曰天道下濟。


艮為少男而象山。


取義為止。


止則有守。


山則大生。


皆陽德而陰用。


剛體而柔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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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6:3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6


故周易以代諸坤。


謂猶地之厚載無疆耳。


坎之代坤。


在後天。


坎水坤土。


原相制。


而在先天。


大地皆水。


是代坤。


係推本先天者也。


坎亦象月。


月與水相類。


皆因日以為明暗溫涼。


是以坎代坤。


猶月照于地耳。


離之象。


以日照大地。


亦合先後天之用。


而以陽盛。


故代乾。


乾雖純陽。


在後天無生成之功。


必藉日之光照。


而後見其生成。


是以離代乾。


不獨易卦之義。


實本天日之用。


坎之代坤。


固由水月之象。


亦以後天純陰不用。


必藉水月之用。


以竟其順承代終之道。


正如月之得日以明。


即順承代終之顯例。


月承日光熱以為用。


代日光明以為時。


晝夜往來。


代明之可徵者也。


後人于日月代明一語。


多渾淪讀過。


不知比即地道代終之用。


所謂代終者。


言乾始坤終。


前後相繼。


繼即承也。


故曰慎承。


言順而承繼之。


非別有所承也。


乾道既盡。


坤承之繼行。


正如晝之與夜。


冬之與春。


此往彼來。


此盡彼起。


乃代終之所稱也。


月代日而明于夜。


即坤代乾而終其道之例。


天地無盡。


日月無盡。


則代終者無終。


而順承者永承。


謂坤道本行地無疆。


雖有晝夜。


乃地之一面。


有向背日光之別。


日月原長明也。


不見者謂之夜與晝耳。


見者為承。


不見者為代。


天無日月同時並明之理。


故貴乎代明。


坎之代坤。


正以能秉坤代終之志。


而代明耳。


代明者非自明。


天以日明。


乃自明也。


地以月明。


則皆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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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8:2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7


而卦象乃取坎以象之。


謂坎中之陽。


即所以承日而代明。


明必以光。


光必以陽。


陽雖入陰。


正如日光之照于地與月。


其光所至。


即陽也。


而又反為陰之光明。


是坎雖代坤。


不得如坤之純陰矣。


上下二陽。


合則為明。


分則為熱。


雖水月外寒。


中自熱也。


與地體亦同。


陽藏于中。


則內不冷寂。


而外不荒涼。


而後生化之功見焉。


是天地生化妙用。


不僅依日之光熱。


而在地面言。


則賴日耳。


地中之熱。


非日比。


必待日之光熱不足。


而後見其功用。


如天寒。


地面冰凍。


物不能生。


而後地中之熱力始顯。


為以煦育物根。


使不盡枯萎也。


水中之熱亦然。


井泉之溫。


足勝地面之寒。


是其內藏之陽。


至此昭其功用。


仍不異于坤道代終之數。


謂天窮。


地必濟之。


陽盡。


陰必繼之。


是坎之代坤。


不獨代其位已也。


實已代其德用。


代坤之順承代終也。


先天五行。


首判水火。


為足代陰陽二者之用。


而水又居先。


為先天本純陽。


一動為陰。


陽存陰中。


是陰出于陽。


而陽合于陰。


則水之象成矣。


陽雖少仍不失其用。


故大地皆水。


而物仍滋生。


不因其淹沒。


而絕其生機。


此生機所寄。


即水中之陽。


亦即坎中之一陽也。


在五行俱備之後。


萬物已繁之時。


其象仍未變。


則已入後天。


主生化之樞紐。


是即已代坤之位。


而共離火成生成之源。


此後天萬物。


不得復離水火。


即周易全卦之用。


不得有乖坎離之道。


並可于人身中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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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9:1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8


人身中。


坎當五藏之腎。


與心相對。


心為離。


亦如卦象。


陽含陰。


以氣血為陰陽二物。


血陰而統于心。


氣陽而出于腎。


是即坎離相對。


以成生化之象。


坎屬水。


腎乃水藏。


而水中有陽。


故水可蒸為氣。


上為津液。


猶日之照水而蒸為雲霧也。


心之陽下交于腎。


腎乃承之。


以為生化之源。


是即月承日光以代明之象。


坎非離不克竟其用。


腎非心不克見其功。


以陰者用必陽。


柔者用必剛。


腎中藏精。


陽也。


動而為熱。


行而為力。


化而為呼吸之氣。


蓄而為腦骨之髓。


存于身。


則保命彊身。


益智充慧。


瀉于陰。


則生殖之功。


洩于外。


則損敗之害。


養于竅。


則成丹結采。


化佛登仙。


是皆坎之一陽。


為人命之根源。


生死之樞紐。


而必藉夫心以育之發之。


和之益之。


充實之。


大化之。


而後生盡其年。


成登乎天。


魂神繫焉。


體魄託焉。


幼者以壯。


愚者以賢。


弱者以彊。


偏者以全。


是皆生生之本。


化育之源。


而莫不歸于後天之坎。


先天之乾。


蓋人生有身。


身必有養。


人心有神。


神必有育。


智慧在內。


精力在外。


上接于腦。


週行全體。


為思慮之主。


為運動之宰。


為藏蓄之府。


為供億之庫。


為因應之官。


為推播之紐。


是皆腎之職掌。


而本于坎之功用也。


在昔以身之主唯心。


實則心共腎也。


心猶其華。


腎則根本。


心猶其表。


腎則中極之境。


如世界天雖在上。


人物必憑于地。


日月在空。


光明必照于下。


以虛者必藉夫實。


賓者必依乎主。


心也腦也。


虛靈之處。


而溯其原。


唯腎是祖。


在先天本天一生水之義。


在後天為萬物憑依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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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09:4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9


故水可以濟火。


可以沃土。


可以相金。


可以溉木。


乃後天生化。


不可須臾離者。


亦本卦象之坎。


而足代坤地之德用也。


夫坎義如坑。


音亦從之轉。


而字旁有土。


明其用之所在。


以水之用必賴土。


非土無以竟其功能。


如汎濫無隄防。


則反利為害。


汪洋無崖岸。


則反生為敗。


是水之用以土顯。


而人身之腎。


亦與脾胃相制相成也。


人身心腎為生命之源。


不知者。


以為一藏之用而已。


實則腎在身中。


上通于腦。


中應于心。


而外合脾胃。


以為制承。


內孚肝肺。


以同生化。


是如木之本。


水之源。


其重要已可見。


而其最有關者。


則與心相連。


為一體二用。


蓋即卦象坎與離。


分之為兩。


合之則一。


坎四陰二陽。


離四陽二陰。


合而復分。


則為一乾一坤。


坎得乾之用。


離得坤之功。


上下流行。


周乎無垠。


正如日月代明。


地天承平。


故心不得離腎。


腎不得違心。


一本一末。


兩者原一。


如人有所作為。


心主其思謀。


腎決其志力。


心定于上。


腎動于下。


下以奉上。


則精氣上行。


上以潤下。


則神息下納。


此全體生活。


皆在乎心腎之息息相關。


心火不浮。


則腎中之氣永固。


腎水不沈。


則心中之血永和。


是腎體靜而主動。


心體動而主定。


一行一止。


一動一靜。


二者合。


而後皆如其分。


若一不孚。


心火自炎。


則陽亢而成災。


腎水獨潛。


則陰盛而致病。


蓋腎水無心火。


不能自化。


心火無腎水。


不能獨明。


如燈之資于油。


則心賴乎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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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10:2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10


如烹之待于火。


則腎賴乎心也。


此陰陽交用之道。


亦卦象陰中有陽。


陽中有陰之定數也。


唯以互用之功。


故相需必殷。


唯以獨生之難。


故相成必大。


此心與腎。


在平時即不可偏廢。


而在脩養之士。


尤為最宜兼顧。


且宜由主及賓。


因體達用。


先明其本。


更培其枝。


先浚其源。


更導其流。


是以在腎之用。


必推于心。


養腎之方。


必及于心。


心壯腎亦彊。


心舒腎亦暢。


此理數一致。


實本乎天地生成之序。


日月光照之規。


而見夫易卦坎離調劑之象也。


聖人恐後世有未達。


于坎卦彖辭特著其義曰有孚維心亨。


一語以明坎之用。


亦即示身中之腎。


必孚于心之亨通也。


此心字。


指坎之用。


俟後詳解。


要知此語。


不獨關乎生活之源。


并為指示脩道之本。


誠以脩道必依離坎之象。


推溯坤乾之門。


而尤必先習于坎。


次及于離。


明坎與離互易成用之序。


始明坤與乾同化。


以還于太極之功。


坎離乃卦象。


不可得。


而求之。


必于己身中之心腎。


腎與心互用。


以成其生。


則由此進而推溯其同出之源。


更因之求其同化之道。


則後天之坎離。


返夫先天乾坤以迄太極者。


正可因後天之心腎。


化其氣血。


合其陰陽。


以復于先天之太一。


而還于有生之初。


此工夫始終一以貫之。


即本易卦坎離代坤乾而來。


乾坤固自太極出。


而坎離復自乾坤化。


今溯而上之。


則化者返諸未化。


出者歸諸不出。


則萬歸于一。


一歸于虛。


乃返本復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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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0 16:11:3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上經-12-經文講義-坎卦-總釋象例-11


亦即由卦一陽來復之所推也。


復自坤出震。


坎亦自坤出。


而復代坤。


是皆一陽之升進推發者。


坎一陽在中。


係由震進一步。


故復為習道始功。


而坎則脩道本則。


脩習必假于形。


必取于身。


是以坎離合人身心腎。


而為脩習者根本。


且坎較離為先。


即腎較心為重。


腎治心已在其中。


此彖辭有維心亨之句也。


維心亨。


可見亨由于腎。


吾人少壯之年。


心神最旺。


精力最彊。


智謀最足者。


以腎之方長育也。


既老及衰。


腎已先敗。


心亦隨之。


故心亨者。


腎之力也。


坎之用也。


明乎此。


不獨養生之要。


亦即成道之階。


讀者務就卦爻之象。


辭句之旨。


細玩味之。


傳曰。


離上而坎下也。


此語後人多未明其義。


以為係指後天八卦方位而言。


離在上。


坎在下耳。


實則文王卦位。


與伏羲異。


伏羲卦位。


乾坤分上下。


乃天地定位之象。


故有上下之分。


若文王八卦。


乃為八方。


離南坎北。


震東兌西。


乃四方之位。


不得以離為上。


而坎為下也。


且以地勢與天體言。


北方在上。


坎居北位。


高于離。


更不得稱離為上坎為下也。


而傳文此語。


乃指二卦之體用。


及其升降往來之道。


蓋坎為陽。


陽主升。


離為陰。


陰主降。


而體陽者用陰。


體陰者用陽。


即以二卦所屬象言。


坎為水。


離為火。


火性炎上。


水性潤下。


不問在何地也。


高山之泉。


必流于海。


積薪之火。


必揚于空。


此不問所居。


而其升降之道必然也。


離雖陰體。


其用反陽。


故象日與火。


坎雖陽卦。


其德反陰。


故象月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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