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際土地】
MarginalLand
【辭書名稱】環境科學大辭典
所謂邊際土地係指都市或都會區週圍或邊緣的土地,以及土地由於品質、區位不良,以致於在上面耕作或投入無法達到預期報酬者。
前者係指邊際都市土地,也就是恰可保證資料投資開發的都市或郊區土地。
後者則意謂者:除非提高報酬、技術進步、公共津貼,使收入超過開支成本,否則邊際土地便不會被使用。
從土地經濟學的觀點來說,後者係指利用土地時,其收益等於其成本,即無超額利潤可得的土地。
邊際土地的探討,對於開墾土地具有重要的意義。
邊際土地的概念,是由差額地租理論形成的,由於土地有不同的生產力,形成地租的根源,而決定地租的基準,即是耕作邊際,由此導致邊際土地一概念的成立。
故在差額地租論成立以前,經濟學上並未考慮到邊際土地的問題,李嘉圖著名的地租論,其理論的核心,可以說就在於邊際土地的概念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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